玉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玉环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玉环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乡镇(街道)开发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
2.2017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项目考核指标分解表
3.部门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
4.单位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
玉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
玉环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2017年度继续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观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化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平安玉环”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为玉环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确保实现2017年全市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个持续下降”;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面完成台州市政府对我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任务。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辖区内企业、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消防、渔业船舶和建设等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考核范围包含所有中央和浙江省、台州市在我市各地单位及国家、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二)相关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局:全市重点建设工程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依法将新建项目安全生产作为审批、核准、备案的前置条件之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全市工业企业(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外)的安全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
市教育局: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和全市教育系统综合安全管理。包括校车、校舍建筑工程(含学校负责管理的各类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市公安局:全市道路交通和消防的安全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的公共安全管理和使用、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以及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大型娱乐活动等的公共安全管理。
市民政局:全市敬老院、托老所、福利院等福利机构和殡葬行业以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
市财政局(国资办):全市直管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的安全管理。指导、监督其他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的安全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全市矿山资源及地质灾害安全管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全市建设安全管理,市、镇(街道)级以上的公用事业部门的燃气(包括管道工程)等安全管理,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公园及设施安全管理,所属房产经营安全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全市道路交通、营运客车、公路运输企业、渡口和交通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养护等的安全管理。
市水利局:全市水利系统及水利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市农业局:全市农用拖拉机道路交通、农业机械及涉农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
市商务局:全市贸易和粮食企业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