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浙安委〔2017〕14号)和台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定于2017年7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玉环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实施方案》(玉安委〔2017〕5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陈刚,电话:89907669,传真:89907668,OA邮箱:市安监局陈刚。
玉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7月27日
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台州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全面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降低各类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目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梳理和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彻底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防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省安委会制定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渔船安全、社会福利机构安全、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等五项安全生产严管底线监管措施落实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检查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情况。“智慧用电”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
(二)政府和部门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各地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和相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矿山、小化工、小冶炼企业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分级管理制度、重大事故举一反三制度等3个制度建立情况。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情况。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机械制造、特种设备、城镇燃气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情况。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
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8月10日前),以部署发动、全面自查为主。结合安全生产攻坚战,发动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企业全面开展摸排检查,发现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漏洞。
1.及时部署。各地和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市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领域具体见职责分工。
2.深入自查。各地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逐条对照“政府和部门层面”的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组织排查。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玉环县构筑双重预防机制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明确、细化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辨识标准。督促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将隐患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
各地、各有关部门于8月10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方案报送市安委办。
第二阶段(8月11日至10月),以深入检查,整治管控为主。采取下达整改指令、专项督办、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1.对表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大检查内容和要求,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和特点,制定对企业的检查表格。要将大检查与年度执法计划相结合,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并汇总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