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HD01-2017-0012
玉政办发〔2017〕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科学、有效地加强统计工作,落实统计责任,夯实统计基础,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的通知》(台政办发〔2017〕2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和中央巡视组对统计工作的巡视反馈意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赋予的统计责任和义务,全面建立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全方位推进各领域、各层面的统计工作,努力做到精准管理、精准统计、精准服务,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全员责任原则。每个统计调查单位和个人要充分履行“做统计”(及时、如实提供统计资料,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法律义务,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要有“管统计”(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统计工作)的责任。各乡镇(街道)、部门、统计调查单位对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负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同步落实的要求,构建完整的统计工作责任体系和数据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全社会统计水平。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切实履行统计调查、业务指导和数据管理责任,全面落实统计方法制度,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二)依法统计原则。严格依法“做统计”和“管统计”,严禁指令报送、计划报送、弄虚作假等违反统计法律纪律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统计秩序。强化统计监督,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严防统计失信风险。大力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提高依法统计水平。
(三)应统尽统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应统尽统,强化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认真查找和补齐应统尽统方面存在的短板,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活动中的漏统问题。加强统计知识普及,开展全员培训,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知统计、懂统计、用统计,促进经济社会活动成果应统尽统。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做到数出有据,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成果得到全面统计。
(四)服务发展原则。统计数据最终来自于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要牢牢抓住发展这一主线不动摇,强化统计数据和经济形势的分析、预警,坚持以统计数据反映的问题为导向,及时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施策,服务发展,发挥统计的决策参谋作用。
三、工作制度
(一)建立乡镇(街道)网格管理工作制度。
1.全面建立乡镇(街道)统计管理网格。各乡镇(街道)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建立本辖区统计网格。每网格要落实一名乡镇(街道)班子领导负责工作、一名统计员分管业务;所有统计调查对象(包括村、社区)落实一名驻村干部和一名统计人员,采取双重联系制度抓好工作。
2.驻村干部职责。一是负责联系村和调查对象统计人员的落实工作;二是掌握并每月上报联系村及企业新发展企业、新投资项目及企业关停并转情况;三是为村、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及时送政策,送服务,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协助做好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五是每年至少参加一期统计业务培训,并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3.乡镇(街道)统计员职责。一是指导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业务及培训工作;二是负责调查对象数据质量监管工作;三是负责落实本网格统计数据质量定期联审联评工作制度;四是引导有条件的规模上企业把统计工作融入到企业管理中,督促企业更加重视统计工作;五是抓好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4.实行统计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制度。所负责的网格如有违反统计工作相关规定,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建立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