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玉三产办〔2017〕3号
玉环市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度玉环市服务业发展工作
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度玉环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环市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度玉环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
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促进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客观的反映和评价全市服务业的发展情况,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市2017年度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考核办法>的通知》(玉市委〔2017〕4号)和《关于印发<玉环市2017年度市级单位考核办法>的通知》(玉市委〔2017〕5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玉城街道、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楚门镇、清港镇、芦浦镇、干江镇、沙门镇、龙溪镇、鸡山乡、海山乡、玉环经济开发区
(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玉环港航分局、市人民银行、市金融办等12个服务业发展主管部门。
二、考核内容及评奖分值
(一)考核内容
1.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主要考7项指标的完成情况。
2.服务业发展主管部门主要考各行业增加值的完成情况。
(二)考核评奖分值
1.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考核
(1)年度考核:对7项指标进行单独计分,得出一个总分值,若该分值达到玉环市平均分值(其中:玉环经济开发区不纳入计算范围)得考核基本分(7分),每升降1个百分点加扣0.1分,加分不超过基本分,最低得分不低于0分,最终分值纳入2017年度对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综合指标体系考核总分。玉环经济开发区得分按芦浦镇得分计。
(2)季度排名考核:除新增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数外,按年度考核办法计算其余6项指标的季度考核分,该考核分纳入季度排名统计中。
2.服务业发展主管部门考核:作为专项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加分以1分为限,扣分以1.5分为限,加扣分纳入2017年度对市级单位考核总分。
三、考核组织和程序
市考核办牵头组织按年度和季度实施考核。市发改局和市统计局负责具体实施,包括目标分解、检查、汇总和考评等工作。
市发改局统筹协调考核各环节的工作;市统计局及时提供指标测算核定方面的基础资料;各考核对象须及时准确地提交书面报告,对主要指标、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作出详细说明。凡是主要指标和主要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向市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报告。
年底,各考核对象根据本办法,进行自查自评,汇总有关依据、材料。市发改局和市统计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考核得分情况由市发改局汇总,并上报市考核办。
四、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印发即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市发改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服务业发展目
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2.2017年服务业发展主管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