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推进我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打造产业余杭的若干政策意见》(区委〔2012〕39号)和《余杭区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发改〔2012〕84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13年度余杭区现代物流业发展财政资助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要求
申报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物流企业(包括园区、基地,不含政府投资项目及专业市场)。
2.企业从事现代物流业务运营,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两年内无违法和行政处罚记录,未发生重大伤亡和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二、申报项目要求
本次项目资助范围是:
1.企业应用先进物流技术与设备:对物流企业采用自动化包装设备、集装单元器具、物流仓储设备、装卸搬运设备、流通加工设备、物流运输设备、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与设备,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含)的物流业项目,按技术与设备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2.物流企业上等级创品牌: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3A级(含)以上,且尚未享受区级财政奖励的物流企业,给予相应一次性奖励。
3.由区政府实行“一事一议”的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对同一项目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进行补助(奖励)。
三、申报材料
申请项目资助应如实填报和提供以下材料:
1.区物流业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申请报告,简述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设计企业资质、资产规模、从业人员、经营业绩、上缴税收等内容)及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建设起止时间、经济社会效益);
2.余杭区物流业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3.项目核准批复(或备案书)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文件;
4.购置主要生产设备的财务清单以及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
5.财政扶持情况说明(附件2);
6.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
7.其他有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尽快组织属地企业申报,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所在镇街、管委会汇总预审,并签署意见后,于2013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分别报区发改局和区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有关项目申报的表格及《实施细则》等材料可在区发改局网站(www.yhfgj.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五、联系方式
区发改局联系人:朱佳凌、戴国富,电话:86221074;邮箱:yh_fgj@163.com;地址:余杭区临平藕花洲大街203号;邮编:311100。
区财政局联系人:盛宁东,电话:86223924。
本通知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余杭区物流业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申请表;
2.财政扶持情况说明
3.项目申报承诺书范本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13年10月10日
附件1:
余杭区物流业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 (盖章)
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税务证号 | ||
单位地址 | 所属街镇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联 系 人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手 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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