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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余杭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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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利用率,全面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现将《推进余杭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发给各单位,请认真落实。

 

杭州市余杭区体育局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17年11月15日

 

 

推进余杭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逐步恢复学校体育运动场地等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260号)和杭州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推进杭州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办法》精神,为提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利用率,全面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推进余杭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责任主体

  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各镇街、社区(村)是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社会开放(以下简称“开放”)责任主体,负责所辖区域内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1.每年研究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切实解决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2.将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列入政府对镇街、社区(村)督查内容。

  3.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落实开放经费补助,切实保障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管理维护。

  4.按省、市有关要求,辖区内有条件开放的学校体育场地全部向社会开放。

  5.制定有效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政策举措,统一组织购买市民进校健身公众责任保险和安装电子智能门禁系统的工作。

  (二)各镇街

  1.负责督促检查辖区社区(村)按通知要求与相关学校落实开放工作。

  2.负责做好学校场地开放宣传工作,建立群众监督和相关奖罚制度。

  (三)社区(村)

  1.与辖区学校签订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共享协议,制定开放制度,并对外公示开放时间、管理须知等。

  2.会同区体育局为每所开放学校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1名以上,具体负责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期间科学健身的辅导工作。

  3.负责开通健身市民的市民卡“进校健身”功能,并按要求统计上报全年进校参加健身居民人数,做好辖区内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电子台账等基础工作。

  (四)开放学校

  1.与所在镇街或社区(村)签订场地对外开放协议,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

  2.协助做好市民进校健身电子智能门禁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工作。

  3.负责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校方管理人员。

  4.负责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设施维修、更新。

  5.在醒目位置对外公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时间、项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管理须知、校园安全等制度。

  三、开放方案

  (一)开放范围

  相关学校(名单详见附件1)。

  (二)开放计划

  2017年11月15日起,有条件开放的学校向社会全面开放。

  (三)开放时间

  在不影响正常教育秩序的情况下,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原则上开放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天18:00至21:00;双休日、寒暑假每天8:00至11:00,18:00至21:00。如维护、检修等各种原因需要暂停开放,应提前向社会告知。

  (四)开放相关责任

  1.健身市民持“杭州市民卡”前往当地街道或社区(村)办理信息登记,开通“进校健身”功能、签订《承诺书》。学校设置刷卡机,市民刷卡进校健身。无市民卡的居民,需办理市民卡后再开通健身功能。

  2.学校负责安排保安等管理人员管理现场,做好清洁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公安和上级行政管理部门。

  3.进校健身人员已达到学校开放容量的最高限定人数,管理人员可视情况采取控制人员进校等应急措施。

  4.违反健身须知规定两次以上者,管理人员有权取消“进校健身”功能,并不得再次办理,同时有权拒绝其再次进入校园健身。

  5.健身市民“公众责任保险”由余杭区体育局集中组织购买。

  四、组织督查

  督查机制采取镇街、开放单位自查,区体育局、区教育局联合检查小组抽查两种形式。

  1.自查。各镇街、开放单位根据余杭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区体育局、区教育局联合检查小组报送统计数据和相关材料。

  2.抽查。区体育局、区教育局联合检查小组负责对镇街上报的材料进行公示,并组织对全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情况进行抽查,以及根据群众反映、投诉或媒体报道进行定向检查。

  五、经费补助

  根据《余杭区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考评细则》(详见附件2)每年对开放学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等次对开放学校予以经费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另行制定。

  六、其他

  区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区教育局、各镇(街道)负责学校开放具体工作。区财政局做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资金保障。

  附件:1.余杭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名单

  2.余杭区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考评细则

  3.余杭区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公告牌

  4.余杭区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协议书

  5.开通杭州市民卡“校园健身”功能承诺书

 

  附件1

余杭区内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名单

 

  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临平二小、临平一小总校区、临平职高、南苑中心小学、育才小学映荷校区、星桥一小、博陆中心小学、乔司小学、塘栖一小、崇贤一小杨家浜校区、大禹小学、闲林小学闲林校区、仓前中心小学、五常中心小学、良渚一小、良渚二小、良渚三小、仁和中心小学、瓶窑一小、潘板中心小学、黄湖中心小学、鸬鸟中心小学、百丈中心小学。

 

  附件2

 

余杭区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标准

基本分

检查方法

领导重视

  (20)

1.把学校运动场地开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有分管领导具体抓。

10

查阅材料

  查看会议记录

2.用于运动场地开放的人员、设备、维护经费有年度预算方案。

10

组织健全

  管理有序

  (20)

1.协商解决开放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10

查阅资料

2.对开放的场地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有对场地器材设备及时进行安检和维护的组织。

10

制度规范

  (20)

1.开放单位与镇街、社区(村)共同协商确定“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告示”内容,在校门口明显位置悬挂;社区(村)要张贴于公共场所,告知群众,明确开放形式,开放时间和开放要求。

10

查阅资料

  实地检查

2.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市民进校活动守则;器材使用注意事项;场地器材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等。并置于明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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