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我区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项目健康有序发展,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根据《余杭区关于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若干意见(试行)》(余政办〔2018〕70号)、《余杭区关于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暂行办法》(余政办〔2018〕69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18年度余杭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资金补助项目。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范围
除政府机构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不以盈利为目的,参与的余杭区内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公共文体产品供给、公共文体设施管理运行,面向公众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公共文化服务。以盈利为目的的文化体育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补助范围之内。
(二)申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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