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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2019年度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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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全区各智慧用电服务机构 

  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域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中关于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推动落实城市安全社会共治工程,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余政办〔2017〕89号)文件精神,在2018年推广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并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制定2019年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自主、市场主导”原则,各责任单位继续加大在重点领域、重点辖区的推进力度,全年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智慧用电系统)安装数不少于4000套,重点领域力争企业应用覆盖率达到100%。区“1+X”智慧用电监管平台,加大服务软硬件系统升级和融合力度,坚持“四统一”标准,拓展系统监控范围和服务项目,织密“政府、企业、社会”三级电气火灾事故信息接收和处置网,为加快推进我区“三个全域”建设,攻坚“新五场硬仗”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领域推进任务 

  1.高危行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油站等应用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属地镇街、开发区); 

      2.火灾高危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200人以上生产型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应用覆盖率70%(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属地镇街、开发区); 

  3.星级宾馆饭店应用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区文化和广电旅游局); 

  4.养老机构应用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5.各级政府所属医疗机构和其他有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应用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6.有学生宿舍的各类学校应用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7.其他工矿企业(牵头单位:各属地镇街、开发区) 

  区直有关单位、镇街及开发区2019年推进任务数详见附件一。 

  三、推进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3月)。各镇街、开发区和区直有关单位在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全面开展动员部署,科学制定2019年智慧用电系统推进方案并于3月31日前以文件形式抄送至区应急管理局项目启动后按照责任分解、细化规范的要求严格抓好开篇谋划开展典型服务案例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各领域企事业单位安全用电和可靠用电意识,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至6月)。结合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城市大脑+数字应急”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各自工作方案高质量推进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以项目化管理的方式确定施工图和施工队员,在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领域,确保全年按时按量完成此项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化智慧用电社会覆盖面。加大对智慧用电服务机构的过程监管、质量考核和结果通报,督促其按照“四统一”标准提升服务水准 

  (三)完善提升阶段(7月底前)。在深化完善2018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注意总结提升和案例宣传,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电气火灾治理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固化优化助推全区消防安全领域事故“压总量、降亡人”目标实现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全区智慧用电系统推进的关键之年。各镇街、开发区和区直有关单位要继续把系统建设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在去年工作基础上,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负责人和推进企业名单,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火灾高危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推进力度,定期开展服务验收和督导宣传,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区应急管理局和其他区直有关单位要深入总结前期推进成果、查摆问题短板,进一步建立智慧用电部门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应急响应制度等管理机制,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开展典型服务案例、汇报专题片的宣传。各镇街、开发区要在严格落实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开展高能耗企业、电气火灾事故单位培训,定期进行互学互查,提高企业意识,不断完善电气安全监管机制,确保不发生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各智慧用电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市场化竞争优势,不断规范服务行为,自3月起在每月25日前将《智慧用电服务机构服务情况月报表》(附件2)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监管二科章娅处。 

   (三)落实资金保障。今年区安委办将继续按照《杭州市余杭区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专项资金补助办法》(余安监〔2018〕32号),对完成安装使用的企业按500元/套的标准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各镇街、开发区和区直有关单位应在7月底前严格按照补助的程序要求上报补助企业名单和补助金额,针对购买未在我区备案的中介机构智慧用电服务的使用企业不得拨付财政补助资金(2019年区级备案服务机构名单详见附件3)。加强补助资金的流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信息公正公开。 

    

  附件:1.2019年度智慧用电系统推进任务表 

        2.智慧用电服务机构服务情况月报表 

        3.2019年度全区智慧用电服务机构名单 

         

    

                      杭州市余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 

    

    

    

    

    

    

    

    

    

  附件1: 

  2019年度智慧用电系统推进任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推进企业建议(家) 

推进任务数(套) 

1. 

市消防救援支队余杭区大队 

17 

170 

2.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 

20 

3. 

区商务局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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