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重才爱才氛围,关注人才健康,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财政政策的实施细则(保障服务类)》的通知》(余人才办〔2019〕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区重点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在我区工作,2018年以来未参加过区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健康体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国家、省、市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
2.国务院特殊津贴、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在聘的市钱江特聘专家;
3.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杰出人才奖、突出贡献引进人才奖获得者,区杰出人才奖、突出贡献人才奖获得者;
4.现在培养期内的省“151”、市“131”第一、二层次、区“139”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5.其他按照杭州市或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D类及以上人才;
6.其他特殊人才。
教育、卫健、文体人才由本系统自行安排。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本次体检地点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一七医院,时间为10月17、18日两天,可自行前往,也可于10月17日下午14:00到市民之家东门集中出发。
三、报名方式
申请人所在单位通过CA认证账号登录“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60.191.35.28:8080/),在“业务办理—人才服务—重点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模块中进行申报,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完成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