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发〔2016〕51号)和《关于印发<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农发〔2019〕139号)的精神,现就我区2019年度农产品加工环节技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 在余杭区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生产经营的农业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2. 项目主要扶持环节为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加工环节实施设备技术改造,且设备总投资在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
3. 项目申报内容须符合我区相关发展规划和有关文件要求。且根据《关于印发<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农发〔2019〕139号)文件中规定不能选定为推荐项目情况的,不能列入备选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