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19〕17号)和《余杭区金融产业及资本市场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金融办〔2019〕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公开征集余杭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财政扶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类别
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地方贡献奖励的财政扶持项目。
二、项目征集时间
本次项目征集内容截止2019年6月30日。
本次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8月23日至9月6日。
三、项目受理地点
企业申报项目有关材料一式2份分别送至余杭区发改局(金融办)金融科和余杭区财政局企业科,区发改局(金融办)联系人:上市培育企业项目(黄雪放,86225607),新三板企业及其他项目(张鑫,86225653);区财政局联系人:沈晓琴,86232756。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上市培育企业项目
1.股改资产重组补助
申报条件:上市培育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为明确资产权属而进行的资产重组。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资产过户证明材料;
(5)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证明;
(6)项目申报承诺书;
(7)余杭区企业实缴税收明细表;
(8)税票或银行托收凭证复印件;
(9)申报项目情况说明。
2.股改转增股本补助
申报条件:上市培育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按规定历年积累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进行转增股本。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变更前后公司营业执照;
(3)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材料;
(4)股东会决议;
(5)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证明;
(6)项目申报承诺书;
(7)余杭区企业实缴税收明细表;
(8)税票或银行托收凭证复印件;
(9)申报项目情况说明。
3.股改再投资补助
申报条件:上市培育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现金分红、股权转让所得三年内再投资余杭鼓励类产业项目。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材料;
(4)股东会决议;
(5)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证明;
(6)再投资余杭的投资证明;
(7)项目申报承诺书;
(8)余杭区企业实缴税收明细表;
(9)税票或银行托收凭证复印件;
(10)申报项目情况说明。
4.盘活存量用地奖励
申报条件:区上市及上市培育企业盘活存量用地,直接购买存量土地的。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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