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财政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19]15号),以及省经信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燃气涡轮机械等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7〕118号),《关于公布2019年度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8〕237号),《关于公布2018年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清单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8〕2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省工信专项资金中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和装备制造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奖励资金1195万元转拨给你们(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