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省市垃圾分类工作有关要求,加快打造“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示范区”,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深化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发动
党政机关带头。深化“党建+”工作方式,在巩固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强制分类基础上,全面深化“我爱我家、垃圾分家”活动,推进全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带头做好家庭垃圾分类工作,并进一步覆盖到国有企业员工,通过活动组织,让每一名参与者完成一次垃圾分类考核、钉钉打卡垃圾分类一个月、参与一次督导活动、开展一次入户宣传。
党员示范引领。充分发动全区党员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当先锋、做表率,结合“党员双报到”,每年组织在职党员完成不少于4次垃圾分类宣传或督导活动;结合各小区楼道到户分类情况公示,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党员户亮身份,让党员接受群众监督;以党建带群建,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每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督导或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
3.广泛开展培训。结合新条例发布和新标准执行,全区在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牵头的内部干部职工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的行业内部单位培训、各镇街牵头的村社、网格、督导员培训。各部门和镇街落实宣讲员一名,由区城管局统一组织培训。
加强综合治理。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各镇街将垃圾分类日常巡查全面纳入网格员职责,并将垃圾分类与居住证办理结合,全面挂钩出租房“星级化+旅馆式”管理。
5.统一宣传内容。进一步规范宣传内容,对原有不符合新条例新规定的宣传资料全面停发,由区垃分办统一设计宣传资料,示范小区的宣传内容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统一调整,社会面的宣传内容在年底前完成统一调整。
6.规范分类指示。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挂牌公示制度,在城市居住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分类指导牌,标明各类垃圾分类设施位置和小区投放方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餐厅宾馆、沿街商家主要进出口设置垃圾分类告知牌,并推进垃圾分类告知牌上餐桌、上柜台,进酒店、进房间。
二、深化前端分类
7.落实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各镇街生活垃圾分类属地管理责任,并按照管行业管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由各镇街对各村社、各主管部门对行业管理单位,建立每周检查通报、每月评比公示制度。对机关村社办公区、城市小区、规上企业、商场超市、市场(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场所建立红黑榜制度,由主管部门落实检查,区垃分办每月统一通报。
8.完善收集容器。由各镇街牵头推进城乡居住区(城市居住小区、撤村建居社区、农村建制村),公共机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社团组织等)、相关企业(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写字楼和生产企业等)、公共场所(车站、机场、码头、广场、体育馆等)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工作。在2020年12月底前,按照四分类要求,全面规范设置分类垃圾桶、果壳箱名称、颜色、标识。省市达标镇街、示范小区要在2019年9月底前规范所有收集容器的设置(标准详见附件2)。
9.推进撤桶并点。在居住区以易腐垃圾为重点,持续巩固溯源巡检模式。城市居住小区鼓励“定时定点”投放方式,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的小区,原则上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户数同意,每300户设置1处收集点,投放时间为7:00-9:00、18:00-20:00,并设置误时投放点,误时投放点设置在保安可视范围内,年底前各镇街定时定点投放小区要达到辖区内小区总数10%以上。在未实施定时定点投放的小区,对垃圾投放点全面推进撤桶并点,原则按照每150户设置1处投放点,对农村居住区、撤村建居社区农居点、别墅排屋区也要科学合理设置投放点位。
10.推进资源回收。在城市居住区,全面推进第三方企业参与的全品类上门回收或智能回收模式,回收种类必须包含玻璃、金属、塑料、纸张、纺织、家电六大类,对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园林垃圾协同收运处置,做到应收尽收。在农村居住区,各镇街在年底前以行政村为单位,全面建成大件垃圾、可回收物等临时暂存场地,委托专业企业定点收运处置。
11.完善分类设施。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站(房)、特殊垃圾存放点、生活垃圾收集站规范设置。对新建项目设施设置由规划部门牵头,在2019年9月底前,全面纳入项目设计审查和验收内容,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对现有设施不健全的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由住建部门牵头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对现有设施不健全且未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由属地镇街进行梳理排查,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要求,制定完善配套设施方案,年底前由规划部门牵头组织对方案审查并经公示后,由属地镇街组织实施。
12.推进道路撤桶。在垃圾不落地音乐线覆盖的城市道路两侧,在2019年10月底前,对镇街设置的道路垃圾桶全部撤出,对沿街店家自行设置的垃圾桶全面撤桶入店。对城市居住小区内部垃圾桶沿路摆放问题,结合生活垃圾收集站(集置点)新建提升,逐步撤回小区内部。
13.推进示范创建。以省市达标镇街和示范小区为重点,2019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申报点位的分类设施、宣传设施规范设置,强化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分类正确率,确保申报区级示范的镇街全面达到市级达标镇街创建要求,申报省市示范的小区通过上级验收。全区所有镇街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达到市级达标镇街要求。区级示范点、规范化小区、规范化村社创建工作达到年度工作目标要求。
14.深化源头减量。在全社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在中型以上餐饮企业、食堂、学校等全面开展光盘行动;年底前,在区内55家农贸市场全面推广环保塑料购物袋,对市场外的“三无”塑料袋销售窝点以及市场内使用的“三无”塑料袋,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推进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应用比例达到80%以上,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95%以上,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85%以上,企业网点设置绿色回收箱达90%以上;按照星级先行、全面推进的要求,年底前完成星级饭店一次性消费用品整治;持续开展以食品、化妆品、礼品等过度包装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三、规范中端运输
15.规范易腐垃圾清运。在覆盖范围上,在原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餐饮店、商业综合体、城乡居住区覆盖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收运对象,将规上企业、水果店、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一并纳入收运范围。各个镇街(平台)确保在年底前开辟一条生鲜垃圾收运专线。在收运能力上,增加各类易腐垃圾专线收运车辆,提高收运频次,设置易腐垃圾收运中转集置点,优化收运效率,年底前完成易腐垃圾收运全覆盖。
扩面垃圾音乐线。在覆盖范围上,年底前推进城市管理主要道路全覆盖,2020年进一步扩大收运区域,逐步将有沿街商铺的背街小巷、次干道、支路等纳入覆盖范围。在分类投放、分类收运上,根据道路实际情况,配置“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分类投放口或分类收运车辆,建立方便沿街商铺分类投放的收运模式;结合易腐垃圾末端处置点、生活垃圾中转站(集置点),确保“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分类收运。在沿街商铺宣传上,组织发动人员力量,做好入店上门宣传,告知店家收运车辆行驶路线、每日清运频次,按照多数商家投放习惯合理调整收运时间。
17.调整优化清运体制。在收运单位数量上,各镇街(平台)要对所有从事生活垃圾收运的单位进行梳理排摸,淘汰规模小、管理散、服务差的收运单位。在规范管理上,加强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管理,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对收运单位纳入经营性服务许可管理,并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的全部发放。
18.车辆改色同步跟进。同色桶车清运逐步由“黄桶黄车”转变成“灰车灰桶”,并在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19. 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管理。规范管理废弃油脂收运,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并控制收运单位单位的数量,签订收运服务协议,后期通过加装车载定位、电子监控设备、台账登记核对、行政执法等手段,对餐厨废弃油脂收运的全过程监管形成闭合管理链条。
四、提升末端能力
20.深挖末端处置能力。根据年初各部门、镇街签订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及《2019年易腐垃圾处置点建设计划表》,落实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在现有就地化处置能力基础上再提升200吨/日左右的处置能力,2019年12月底前全区易腐处置能力达到450吨/日。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规上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就地处置。结合东西部建筑垃圾处置点,布点建设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
21.改进压缩处置技术。破解当前易腐垃圾末端处置能力薄弱、项目建设周期长的局面,探索易腐垃圾压缩及处置技术提升,试点推进部分生活垃圾中转站及处置点提升改造,通过技术手段进一步助推垃圾减量工作。
22.优化易腐垃圾集中处置点布局。化解目前我区东西部易腐垃圾处置能力不均衡问题,加快落地中、西部垃圾集中处置项目。
五、强化监管保障
23.强化日常督导。在城市居住区,严格按照300户配备一名督导员的要求,建立督导员队伍。对定时定点投放小区,每个投放点在投放时间,必须落实督导员现场检查指导;在非定时定点投放小区,督导员对居民投放垃圾要逐袋巡检,评分提醒。城市居住小区应建立到户的分类情况公示制度,到户公示应按日或者按周公示。建立联动机制,由所在社区牵头,每月将责任落实不到位物业企业、长期不参与分类居民的相关情况报属地城管中队。
24.强化日常管理。对收集设施,2019年9月底前要完成污染、破损、杂色桶、无标识桶等问题整治,全面撤除小区内部的果壳箱;投放点要避免垃圾满溢、污水渗漏、地面不洁等问题;收集站(集置点)要避免沿街冲洗、污水直排、乱堆乱放等问题。对清运设施,杜绝混合收集、混合装运现场,清运车辆无油漆脱落、车身油污、冲洗桶外露、敞开运输、抛洒滴漏、垃圾夹带、垃圾吊挂等问题;对运输处置过程,杜绝生活垃圾跨区域接收和处置问题及违法外运处置;对农村区域设置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垃圾房(堆场),2019年9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清理取缔。对易腐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强化污水、废渣、臭气管理,提高处置点环保标准。
25.强化体系监管。健全完善全区生活垃圾前端分类评价、中端智慧监管和末端实时监控系统。前端依托巡检数据和系统分析,对未参与和分类长期较差的居民智能分析预警,提醒督导、管理和执法人员,实施精细化、精准化和差异化的管理。中端依托GPS系统实现车辆全程实施监控,依托车载称重系统实现到小区、到单位的垃圾精准计量,为非居民垃圾收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末端处置站点,依托视频监控和数字地磅等设施,实现实时监管、精准计量和规范操作,提高监管效力。
26.强化执法查处。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对投放环节、收运环节、处置环节等各环节,居住区、商业区、企业等各类场所,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整治分类管理责任不落实、分类不正确、收运处置不规范等问题,试点推进对个人不按规定投放的执法查处,以执法倒逼前端分类深化。
27.强化工作保障。2019年9月底前,各镇街要建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和各村社均要落实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各镇街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实体化办公;要健全完善考核补助机制,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补助经费,要严格落实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科学、合理、有效使用,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8.强化工作考核。对本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并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区垃分办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落实常态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计入综合考评。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推进进度严重滞后的单位,适时启动约谈、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全员发动、全民参与,全力助推我区创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示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