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
为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余政办〔2018〕84号)、《关于印发〈余杭区“三社联动”和社会组织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余民〔2018〕223号)的规定,经社会组织申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区民政局初审、评审小组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决定下拨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49万元,对社会组织申报的39个开办经费补贴予以资助(详见附件)。
获得资助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余杭区“三社联动”和社会组织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规范使用补助经费,不得用于营利性或商业活动,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和相关部门的检查、审计。有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做好监督和跟踪管理。
附件:2019年余杭区社会组织开办经费补贴名单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
2019年余杭区社会组织开办经费补贴名单
序号 | 申报单位 | 补贴资金 (万元) | 序号 | 申报单位 | 补贴资金 (万元) |
1 | 杭州市余杭区鑫荣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 1 | 21 | 杭州市余杭区益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1.5 |
2 | 杭州市余杭区恋家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 1 | 22 | 杭州市余杭区恩慈养老服务中心 | 1.5 |
3 | 杭州市余杭区满天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1 | 23 | 杭州市余杭区全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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