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相关国企: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今冬明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持续改善施工现场环境,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全省建设系统施工扬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建质安函〔2019〕671号)、市建委《关于印发<杭州市今冬明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建工发〔2019〕467号)精神,我局制定了《余杭区今冬明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余杭区今冬明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2.全区建设工程扬尘整治专项检查表
3.工地裸土覆盖材料要求
4.临时绿化参考草籽品种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6日
附件1
余杭区今冬明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全面落实裸土覆盖、净车出场等“6个100%”、“控尘十条”等扬尘治理措施,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力做好2019-2020年冬、春季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促进全区建筑工地施工环境持续改善,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行动时间及范围
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3月30日。
范围: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主要工作
(一)不打折扣,全过程落实“控尘十条”。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等各环节全面落实围挡规范、出口保洁、场地硬化、裸土覆盖、罐桶封闭、净车出场、废水沉淀、湿法降尘、监控在线等“控尘十条”,确保文明施工标准一以贯之,不打折扣。同时,要瞄准当前施工扬尘防控的痛点难点,注重薄弱环节整治:非施工作业的裸露地面、易扬尘建筑材料、空置24小时以上的土方,应使用环保型聚酯防尘布覆盖(详见附件3),3个月(含)以上不施工的裸土区域应播撒草籽等简易绿化(详见附件4);建筑工地必须安装喷淋降尘装置,土方开挖、回填环节必须洒水湿润,单个装卸点至少设置1个雾炮,装卸作业时全程开启,现场破拆、切割作业时采取洒水、喷淋、雾炮等降尘措施;工地四周应设置硬质围挡封闭,高度不得低于3米,并保持整洁,围挡至少设置1道喷淋。
(二)加强应急,从严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细则>和<杭州市道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细则>的函》要求,系统部署应急控尘工作,加密检查频次,严厉打击未按规定落实应急控尘措施的违法行为。
四、行动步骤
(一)检查督查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2月15日)
各有关单位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所管辖工地对照“全区建设工程扬尘整治专项检查表”进行全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对情节严重者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2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
各有关单位要巩固整治效果,总结治理经验,针对本辖区、本单位工作特点,评价工作成效,报送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将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责任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本辖区冬春季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行动,以强大的决心、周密的部署、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扬尘专项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