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19〕17号)、《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试行)》(余财政〔2019〕22号)文件精神,现就可享受房租补助的余杭区科创型企业(余财政〔2019〕22号“科技中小企业”)名录库范围明确如下:
一、各类孵化载体(经区级主管部门备案或认定)内,已认定的区级科创型企业(区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平台、镇街根据区科技局提供的清单和认定文件,企业提供的住所证明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