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各医共体:
为关口前移,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决定对门诊发热病人开展医学随访和健康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镇街做好门诊发热病人和药店配药患者等的医学随访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协调,落实对病人居家隔离的监督,及时掌握病人及家属动态。
2.医共体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和信息统计,各医共体分院也要明确负责人,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做好医学随访和健康管理。
3.医共体要于当日将收到的辖区相关人员信息下发至各分院,分院于24小时内完成首次随访,并每天报送健康管理情况。
4.负责随访管理的医务人员首次随访需面访,对发热病人信息和流行病史进行核实,做好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并指导做好居家期间防护、消毒等注意事项,发放健康管理告知书(附件3),建立通过微信、电话等进行远程随访和健康管理渠道。患者病愈前每天远程随访并记录(附件2),病愈后第7天和第14天进行两次随访。
5.医共体要建立双向转诊的机制,明确流程,确保医学随访和健康管理期间,病人出现病情加重需医院治疗或其他医学需求,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6.以医共体为单位,将分管领导、牵头医院专项负责人和分院专项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通过政务平台交流探讨2月7日上报,随访报表即日起于每天16时上报,联系人:医政科 黄建锋。
附件:1.门诊发热病人管理工作联系人信息
2.门诊发热病人随访管理记录表
3.门诊发热病人健康管理告知书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7日
附件1
门诊发热病人管理工作联系人信息
单位 | 姓名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区一院 | 分管领导 | ||
牵头医院 | |||
乔司分院 | |||
星桥分院 | |||
运河分院 | |||
区二院 | 分管领导 | ||
牵头医院 | |||
余杭分院 | |||
仓前分院 | |||
闲林分院 | |||
五常分院 | |||
中泰分院 | |||
区三院 | 分管领导 | ||
牵头医院 | |||
瓶窑分院 | |||
良渚分院 | |||
径山分院 | |||
黄湖分院 | |||
鸬鸟分院 | |||
百丈分院 | |||
区中医院 | 分管领导 | ||
牵头医院 | |||
塘栖分院 | |||
仁和分院 | |||
崇贤分院 | |||
区五院 | 分管领导 | ||
牵头医院 | |||
南苑分院 | |||
临东分院 | |||
开发区分院 |
附件2
门诊发热病人随访管理记录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发病日期 | 镇街 | 社区 | 首次面访日期( 月 日) | 当日随访情况( 月 日) | ||||||
本人健康状况记录(体温、症状) | 家人健康状况(体温、症状) | 告知书发放 | 防护消毒用品发放情况 | 异常情况处理 | 本人健康状况(体温、症状) | 家人健康状况(体温、症状) | 异常情况处理 | |||||||
注:病人痊愈当天需在当日随访情况中本人健康状况填写“痊愈”。
附件3 发热病人健康管理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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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当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我们将对您进行医学随访,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