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信息宣传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余杭建设信息宣传工作质效,不断提升法治余杭建设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结合《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法治余杭专刊(专报)工作制度的通知》(余委法办〔2019〕5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法治建设信息宣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要求
区委依法治区办定期编发《法治余杭专刊》,主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各镇(街道)党委。主要用于总结交流法治余杭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动态、典型经验、特色创新、问题反映、调研成果等。
一般分为:工作动态类信息,要求主题鲜明、文字精炼、层次清楚、重点突出、数据详实,字数一般控制在500字以内;经验交流类信息,要求突出典型的工作经验、创新的工作举措等,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调研成果类信息,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创新性的经验、反映具有前瞻性的问题、提出可操作性的建议等,字数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其他涉法治建设重要信息。相关信息可配图片、视频等资料。
二、报送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应紧紧围绕法治余杭建设决策部署,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在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研究分析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整理提炼形成信息,统一通过区综合办公平台报送至区司法局-秘书科-戚燕飞处。涉密信息通过机要途径传输。
(二)一类指标单位报送工作动态类信息每月不少于3篇,每月7号、17号、27号进行旬报;经验交流类信息每月不少于2篇,每月15号、29号前进行报送;调研成果类信息全年不少于1篇。二类指标单位报送工作动态类信息每月不少于2篇,每月15号、30号前进行半月报;经验交流类信息每月不少于1篇,每月29号前进行报送;调研成果类信息全年不少于1篇。三类指标单位报送工作动态类信息每月不少于1篇,每月29号前进行报送。对优秀稿件区委依法治区办将专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步推荐上报市委依法治市办。根据工作需要,区委依法治区办将不定期发布约稿需求。所有稿件原则上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