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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杭区2020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实施意见》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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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平台,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有序用电工作,确保全年电力迎峰度夏(冬)顺利进行,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余杭区2020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实施。


余杭区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余杭区2020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0年我区有序用电工作,确保全年电力迎峰度夏(冬)顺利进行,最大限度保障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有关做好有序用电、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先生活、后生产”、“有保有压”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科学调度、提前预警、快速响应,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强化经济技术手段,遏制高能耗企业用电,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全社会有序用电、党政军机关等重要用户可靠供电,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电,努力做到限电不停电,最大程度地满足我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同时,帮助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停产限产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二、形势预测

根据省网2020年电力平衡,2020年全省电力供应总体平衡,夏季高峰预计供电形势较为紧张。考虑经济形势、产业发展、业扩报装及天气等因素,预计2020年杭州电网全社会最高负荷18000MW,同比增长10.7%;预计网供最高负荷16500MW,同比增长11.4%;预计市区最高负荷6600MW,同比增长9.9%;极端高温情况下预计全社会最高负荷18500MW,网供最高负荷17000MW。

2020年杭州电网正常运行方式下困难时段仍将集中在迎峰度夏期间,预计夏季高峰时省网供用电基本平衡,杭州电网运行的主要困难仍将存在于网架限制上。2020年杭州电网500kV电源点主要来自11座变电站,包括杭州境内的瓶窑、杭州、仁和、乔司、艮山、涌潮、富阳、昇光、萧围及绍兴古越和金华芝堰,其中瓶窑-杭变、萧东-古越为联合供区,杭州其余7座变电站均为独立供区(艮山变220千伏二期送出完成后与乔司变联合供区运行)。

余杭区在多年的经济结构调整转型下,区内高能耗产业缩减,服务运输、金融、房产及高新产业发展迅速,商业居民负荷增速快、占比高,城市化发展进程越来越快。电网负荷增速受GDP影响减小,受天气因素的影响越来越明显。考虑余杭地区社会经济形势和计划新增业扩容量情况,预计2020年余杭电网全社会最大负荷2840MW,增长15.07%;网供最大负荷2830MW,增长15.32%(注:含阿里数据中心40MW负荷,考虑基础负荷增长7.5%,夏季空调负荷占比达到48%,以上数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数)。

电力系统供需平衡及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与社会经济及民生发展息息相关。余杭电网作为典型的受端电网,受网架约束影响,局部区域仍存在供电缺口。夏季负荷高峰时期电网运行压力较大,部分线路断面及主变重载情况依然存在,以未来科技城、临平新城和乔司区域为代表的局部地区供用电矛盾较为突出。同时,一旦设备故障停运或出现台风、地震、洪水、火灾等紧急情况影响电力正常供应,有可能导致出现较大的供用电缺口。

受疫情延期复工影响,迎峰度夏重要电网基建、技改工程进度均受到一定的影响,2020年迎峰度夏期间余杭各区域负荷缺口预测如下:大陆变供区缺口12万千瓦,杭州变供区4万千瓦,崇贤变、乾元变供区各3万千瓦,横岭变供区1万千瓦。针对今夏电力负荷缺口,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一方面要科学合理制定有序用电预案,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源网荷储重点工作,尝试柔性负荷调节的新试点,全方位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最大限度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明确“政府主导、供电配合”原则。坚持政府领导,由区发改局负责全区有序用电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工作,审核超计划、事故限电预案和措施,协调全区有序用电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供电部门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同时配合区发改局对全区有序用电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二)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原则。严格遵循“有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 和“不超用、守频率、保电网”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调度,公平、公正、公开安排电力负荷;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原则,努力实现“错峰不停线,力争不拉电”,确保电网经济、安全、稳定运行。

(三)确保重点原则。确保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的生活用电,确保党政机关、金融机构、学校、医疗机构、狱政设施、公用市政等重要单位的正常用电,确保不因电力供应紧张引发其他的公共安全问题。

(四)先限、严限高能耗企业原则。按照省政府关于“双控”的文件精神,有效控制我区区域内低端产业的流动,减少低端产业存量,并严控增量,分类规范、严格准入、有序布点,消除环境、安全等各类基层公共安全隐患,首先安排高能耗企业的错避峰、轮休等让电措施,建立安全、有序、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分级控制原则。根据气温和电力负荷的变化特点,将供用电形势分为六个等级,并实施分级控制。发生不同等级的缺电形势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工作方案。

(五)属地负责原则。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政府对全区范围内的有序用电工作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对所辖行政区范围内的有序用电工作负责,同时加强对辖区内有关单位有序用电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指标严控原则。层层签订有序用电工作责任状,严格落实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序用电工作任务,强化有序用电工作的执行力度,严肃用电指标控制纪律,对超用指标的企业采取“即超即停”的措施。

(八)保大网、控局部的原则。提前管控未来科技城、临平新城、乔司等局部供电瓶颈矛盾尤为突出的重点区域;属地政府要建立联动机制,落实责任,提前预警,制定各自区域详细的“一域一策”方案;属地供电部门要积极配合。

四、用电缺口预警分级

全区有序用电分为六个预警等级:

A级:用电缺口在6万千瓦及以下;

B级:用电缺口在6至12万千瓦之间;

C级:用电缺口在12至18万千瓦之间;

D级:用电缺口在18至24万千瓦之间;

E级:用电缺口在24至30万千瓦之间;

F级:用电缺口在30万千瓦以上。

五、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为切实加强有序用电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各项有序用电措施,确保有序用电工作顺利推进,区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的日常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国网余杭供电公司、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气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联系员,负责有序用电联络、沟通等具体工作。协调小组根据负荷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区正常供用电秩序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供电公司,简称区有序用电办),具体负责处理全区有序用电定级启动、申报等日常工作,报告日常供用电情况,负责信息沟通与相关协调工作;迎峰度夏期间(一般6月至9月)由区发改局、供电公司派专人联合实体办公。各镇(街道)、开发区与辖区供电所联合成立有序用电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合署办公,办公场所设置在各供电所,在区有序用电办公室指导下具体开展辖区内的有序用电工作。

(二)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1.区发改局:负责全区有序用电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工作,审核超计划、事故限电预案和措施,协调全区有序用电工作,组织迎峰度夏期间联合实体办公,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区委宣传部:负责对供用电形势及有序用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对执行情况进行通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国网余杭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日常管理、负荷缺口预测,落实有序用电工作意见的具体实施工作。同时参与迎峰度夏期间联合实体办公,配合区发改局对全区有序用电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协助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做好有序用电工作。

4.区经信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用户有序用电的管理协调工作。

5.区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工地基建用电有序用电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

6.区城管局:负责城区街道路灯、广场照明、灯箱广告等有序用电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配合各镇(街道)、开发区做好辖区企事业单位、商业用户的霓虹灯、灯箱广告和室外亮灯等有序用电措施的督促和检查。

7.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公路路灯及其他设施有序用电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

8.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负责维护全区有序用电期间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交通安全秩序。

9.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0.区商务局:负责全区大型超市、商场有序用电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

11.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全区星级宾馆、饭店有序用电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

12.气象局:负责及时将高温天气实况和预测信息发送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便于调整有序用电方案与措施。

13.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辖区内有序用电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并将有序用电工作方案落实到村、社区。

(三)监督检查机构。由区发改局、供电公司组成有序用电督查组,负责对全区的有序用电情况进行督查,年终进行考核;由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和各供电所联合成立有序用电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工矿企业、商业用户等开展日常的有序用电检查工作,对拒不执行有序用电措施或执行不力的单位进行相应的限电措施,确保有序用电措施落到实处。

六、工作措施

(一)实行负荷预警与信息报告。由区有序用电办通过新闻媒体提前公告轮休线路及执行情况、限电线路和区域等信息,区供电公司负责负荷预警的日常工作,有关新闻单位应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二)区发改局牵头,区经信局、供电公司配合做好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重点管控企业名单,制定环境保障用电特别方案,发挥电力负控装置作用,实时监测相关企业的用电情况,对于违反方案用电的,可由所在地政府授权,采取停限电等措施。同时,也要做好企业稳定工作,帮助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停产限产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三)加强用户侧管理。今年,全省对有序用电方案编制要求有较大调整,推行“分层分区需求侧管理系统”,要求直接将有序用电方案细化到单一企业。各级有序用电机构要积极开展有序用电工作意见的宣贯工作,对高能耗、大型基建工地、大用户安排错避峰负荷、落实错避峰设备确定及错避峰时间。对轮休线路上的企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序用电方案进行监督检查。霓虹灯、灯箱、道路、广场、桥梁、亮灯工程等照明用电,按照可控25%、50%、75%用电负荷调整接线。对企事业单位自备发电机的切换装置要加强检查,确保自备发电机能安全投运。落实《关于切实做好负控用户负荷控制工作的通知》(杭经信联能源〔2012〕51号))和《余杭区有序用电负荷控制装置管理办法》(余杭区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2014)1号文),充分发挥负控装置作用,全力开展负控用户负荷控制工作。

(四)高度重视安保措施。为使有序用电工作能安全、顺利地实施,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停电以后的安全应急措施。特别是医疗机构、学校、重要通讯、交通枢纽、重要实验室、公用市政上下水企业、生产易燃易爆或剧毒产品的特殊企业、重要宾馆以及其他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损失等情况发生的重要用户,必须配备自备电源和非电应急安保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由于不可避免地要启用超供电能力拉电序位表,势必造成城区部分道路交通信号灯轮流停电,交通管理部门必须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道路畅通。

(五)强化有序用电执行力。加强督查,对经检查发现不执行有序用电方案扰乱供用电秩序的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第一次违反有序用电规定,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由单位出具书面承诺;第二次违反有序用电规定,中止供电3天(线休日除外);第三次违反有序用电规定,中止供电7天及以上(线休日除外)。

对破坏(干扰)负控终端运行的企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第一次查实后,中止供电3天(线休日除外);对恶意违规(两次及以上查处屡教不改)、妨碍、阻挠、抗拒检查和查处的企业,经查实后,中止供电不少于10天(线休日除外)。

(六)加强服务补位工作。区供电公司要以用户满意为目标,充实和加强应急指挥的力量,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耐心、真心、细心、诚心”地做好用户服务工作。要加强电网的运行维护工作,高温高峰期间要确保系统“全出力、全接线、全保护”运行,组织好值班力量和抢修队伍,及时排除各类故障和隐患。

(七)加强节电技术应用。以节约用电为重点,在全社会大力推广节约用电新技术、新产品。继续推广照明节电技术,对给水泵、风机、水泥磨机等大电机推广成熟的、节电效果非常明显的变频调速节电技术;对大的电热炉窑、设备等采用新型轻质的耐火保温材料,减少电热损失;对给排水系统,特别是自来水行业的大功率高压电机的变频调速装置节电技术,要加快推广应用力度。机关、学校、银行、商场、写字楼等企事业单位带头开展节约用电工作,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度,冬季空调温度不高于20度,具体工作由区能源监察部门负责督查,并将每日检查情况上报区有序用电办。

(八)大力推行需求侧精准负荷响应管理。在大型综合体、办公楼等大型场所加装精准负荷管控装置,依托自动需求响应终端接入柔性负荷资源调控系统,可在用户侧实现精准调控柔性负荷。

(九)非省统调电厂及各分布式新能源电站应顶峰发电。在全区出现电力缺口,并启动有序用电A级响应措施后,各单位应根据余杭电力调度的指令进行顶峰发电,在用电高峰时段尽量争取多发、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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