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财政部印发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组织机关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