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正文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地节后复工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平台,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企业:

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我区建设工程已全面实现复工复产,结合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吸取近期周边地区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建设工地节后复工相关工作,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战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建设工地复产后疫情防控关

1.落实开复工导则

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余杭区建筑业企业疫情防控开复工导则>和<余杭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开复工导则>的通知》(余防指〔2020〕1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严重国家返回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余防指〔2020〕39号)要求,落实“六个强化”以及从疫情严重国家来余人员管控等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如既往抓好工地防疫工作,每日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2.深化实名制管理

认真按照《关于“杭州健康码”赋能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深化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建科发〔2020〕46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提升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行业治理现代化水平。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各施工企业应承担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和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应用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工程项目部要将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应用平台生成的工程专属二维码张贴于施工现场出入口,严格执行进、出场扫码工作,对发现黄码或红码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并做好人员隔离、消毒、报告等管理措施。各建设和监理企业要做好监督工作,检查施工企业实名制落实情况。

二、严把建设工地复产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关

1.认清形势,组织开展风险研判

节后建设工地复工复产历来易发多发安全生产事故期,特别是近期受疫情影响,假期延长,极易产生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同时会出现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教育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问题。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紧盯扬尘全面清零目标,认真汲取3·7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的深刻教训,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建设工地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研判,重点抓好建设工地的风险识别和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清单,持续改善施工现场环境,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组织培训,落实人员安全交底

(1)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各企业、各项目部要对全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节后安全教育,对新进场工人、一线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工人。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作业规程等,要强调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并重点培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让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施工现场的危险场所、危险源、防范措施,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

(2)落实“安全晨会”制度。为切实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让安全教育落到实处,针对春节后新进工人入场及转岗工人比较多的特点,施工单位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实行每日“安全晨会”制度,并及时上报晨会情况。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班组“安全晨会”制度的执行和记录工作,每周不少于两次的随机参加各施工班组的“安全晨会”。建设单位认真做好抽查工作,确保监理单位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并纳入月度履约考核。

3.全面排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部署复工复产后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1)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是否按要求开展考勤,特别是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安全专监等重要岗位。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各类设施设备和临时用房、围墙围挡的安全情况,重点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情况及落实专人管控情况。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433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