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发改[2008]144号
关于北苑经济适用房一期工程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康市房屋综合开发总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北苑经济适用房一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址:永康市城区北部,南靠330国道、东临东永二线的规划住宅用地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北苑经济适用房。
四、项目建设规模:一期工程总用地3333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663.69平方米。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5946万元,资金自筹。
六、项目建设周期:二年。
七、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附:初步设计评审会纪要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