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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改[2008]112号
关于永康市广播电视台永康市广播电视新闻
技术交流中心项目(广电广场二期)
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康市广播电视台:
你台要求审批永康市广播电视新闻技术交流中心项目(广电广场二期)初步设计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址:广电中心二期用地。(不新增用地)
三、项目建设内容:广播电视新闻技术交流中心用房。
四、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11456.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5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796平方米,地下建筑4769平方米。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7695万元,资金自筹。
六、项目建设周期:一年半。
七、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附:初步设计评审会纪要。
二○○八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