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发改[2008]107号
关于永康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同和桥建设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同和桥建设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拟在龙山镇政府边的华溪上(东至农民公寓、南北至华溪、西至龙山镇政府)新建同和桥一座。
二、桥长20米、宽15.5米,投资124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由集镇土地开发出让金收入中开支)。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