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8]101号
关于永康市环保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表面精饰
整合污水集中处理站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批复
永康市环保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追加表面精饰整合污水集中处理站建设项目投资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原经永发改[2006]208号文批准的表面精饰整合污水集中处理站建设项目,因原项目处理规模6000吨/日,实际按3000吨/日计算投资,造成投资规模严重不足,经市政府同意,在已批投资1790万元的基础上追加投资。
二、项目追加投资121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追加投资手续。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