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8]90号
关于永康市江南街道华溪经济合作社追加千锦
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的批复
永康市江南街道华溪经济合作社:
你社要求审批追加千锦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由于规划建筑方案的调整,拟在永发改[2007]114号文已批千锦综合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412平方米,投资194万元基础上追加阁楼、阳台、地下室等建筑面积及投资。
二、项目追加建筑面积1756.13平方米,追加投资100万元。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
水务局、消防大队、江南街道办事处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