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8]85号
关于浙江四方集团公司整体搬迁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江四方集团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整体搬迁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根据市委办[2008]2号《关于下榭地块处置方案汇报会的纪要》精神和浙四集[2008]05号《关于同意下榭地块和四方集团公司进行整体搬迁的报告》,拟在城西新区(下榭东一地块)选址进行浙江四方集团公司整体搬迁的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柴油机分厂、机械加工分厂、拖拉机分厂、收割机分厂、铸造分厂、工装机修试制车间厂房、仓库,办公用房、宿舍等及新建油化库、污水处理站、水泵房、废弃物库、液化气站、供油站、厂区管网系统、道路等建设。
二、项目总用地207011平方米,其中道路分摊96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4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3830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10000万元,其余由企业原有土地置换所得收益自筹解决。
三、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设计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选址意见和土地预审意见送审。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
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