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9]97号
关于永康市龙山镇人民政府龙山镇
中心幼儿园改造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龙山镇中心幼儿园改造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根据市府办[2009]25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拟在龙山镇桥三村对原桥下小学的教学楼、平房、厕所、室外场地等进行改造、装修,成为龙山镇中心幼儿园用房等。(不新增用地)
二、项目总建筑面积1450平方米,投资96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
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0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