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9]96号
关于永康市舟山镇人民政府舟山镇综合
文化站建设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舟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舟山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根据市府办[2009]25号《常务会议纪要》和市府办[2009]47号《全市综合文化站建设工作协调会议纪要》精神,拟在舟山镇舟三村对原舟山小学校舍进行修缮、装修、改建成舟山镇综合文化站用房。(不新增用地)
二、项目修缮改造装修面积2510平方米,投资51.5万元,其中省补助资金31.5万元,市财政20万元。
三、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
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0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