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物价局
关于机关大院车辆通行证工本费的复函
价函0902
永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们《关于要求市机关行政中心车辆通行证价格审批的请示》收悉,你们为维护大院办公良好秩序,实行车辆通行证管理,支付了相应的费用。根据成本情况,同意对车辆通行证工本费核定为每张20.00元。自新证发行起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抄:市府办、纠风办、财政局、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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