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 康 市 财 政 局
永价[2010]10号
转发关于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实行
收费减免政策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实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是国务院和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凡列入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2009-2011年)、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有关收费均实行减免政策,现将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实行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浙财综[2010]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永康市物价局 永康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