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0]58号
关于永康市房屋综合开发总公司锦绣江南二期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康市房屋综合开发总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锦绣江南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址:溪心区块西部区域(东面是规划中的中央广场和广电大楼,南面是三环线,西而是溪心1号路和金胜山森山公园,北面是溪中路)。
三、项目建设内容:住宅用房。
四、项目建设规模:二期工程建筑占地6954.7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91332.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209.7平方米;住宅总户数589户(共13栋住宅,其中6栋高层住宅,7栋小高层住宅)。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9500万元,资金自筹。
六、项目建设周期:四年。
七、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送审。
二○一○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
水务局、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