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0]56号
关于永康市前仓镇豆岭村等9个村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前仓镇豆岭村等9个村:
你们村要求审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通知》(浙组[2010]10号)和金华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通知》(金市组传[2010]26号)精神,永康市拟在前仓镇豆岭村等9个村内新建或修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建筑。
二、9个项目总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总投资17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79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5万元,其他146.205万元;各村活动场所具体建筑面积和投资详见附表。
三、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一○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
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消防大队、相关镇政府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0年5月7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