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0]136号
关于浙江大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扫雪机生产线
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浙江大邦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要求核准浙江大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扫雪机生产线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具体内容核准如下:
一、项目名称:扫雪机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建年产扫雪机10万台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1150万美元,注册资本1150万美元,其中浙江大邦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出资483万美元,以机械设备折价316万美元、技术折价88万美元及人民币折合79万美元投入,占注册资本的42%;阿莫瑞森公司(美国)出资667万美元,以现汇投入,占注册资本的58%。
四、项目建设地点:永康经济开发区邵宅村下溪滩(租赁永康市长城铜材厂厂房)。
五、项目年耗电量180万kwh。
六、项目环境保护严格按永环字[2010]103号文执行。
七、该项目由浙江大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和经营,经营期限11年。
八、该项目符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允许类项目。
九、合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
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