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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改[2010]134号
关于永康市前仓镇后吴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标准厂房(地块-4、地块-5)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康市前仓镇后吴村经济合作社:
你村要求审批集体标准厂房(地块-4、地块-5)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址:原新店乡畜牧场规划用地内地块-4、地块-5。
三、项目建设内容:集体标准厂房。
四、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6664平方米,其中地块-4为3850平方米,地块-5为28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24平方米,其中地块-4为5878平方米,地块-5为4146平方米。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71.3万元,资金自筹。
六、项目建设周期:一年。
七、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一○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