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规范高中阶段代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
各普通(综合)高中:
根据金华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代收费管理的通知》(金价费管[2010]72号)精神,我们已按《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永价[2010]5号)文件进行了规范,现对我市高中阶段开展国防教育(军训)、体检代收费管理问题补充如下:
一、高中阶段的国防教育(军训)、体检收费属于代收费项目,按教育代收费有关规定,限定收支范围、使用统一发票、严格实行管理。
二、国防教育(军训)费由高一年级新生开展军训时一次性收取,收费标准每生60元,专项用于学生军训购买服装和其他用品的直接开支。
三、体检费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项目对学生进行体检的实际支出,已经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不再收取体检费,未参保学生按学生体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按实计收。
四、本通知自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永康市物价局 永康市财政局 永康市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