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0]173号
关于东永高速永康段工程建设沿线
临时占用林地项目的批复
金华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东永高速永康段工程建设沿线临时占用林地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因东永高速永康段工程建设需要,需临时占用工程沿线的西溪镇石江村王支坑山、龙山镇吕南宅四村单蹄山、古山镇前园村洋塘山、芝英镇亳塘村牛背山、仙陵村后坑山等地的林地。
二、项目临时占用总林地45100平方米(67.65亩),其中王支坑山9000平方米,单蹄山6000平方米,洋塘山6300平方米,牛背山8200平方米,后坑山15600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72.5万元,资金自筹。
四、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临时占用手续。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 林业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