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0]154号
关于永康市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审判楼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人民法院:
你院要求审批龙山人民法庭审判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0]57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及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庭增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拟在龙山镇桥下三村新建龙山人民法庭审判楼等建筑。
二、项目总用地30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投资753万元,其中省高级人民法院补助200万元,市财政553万元。
三、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建筑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可研暨初步设计送审。
二○一○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
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0年10月9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