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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改〔2011〕150号
关于永康市方岩镇人民政府2011-2015年
农房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方岩镇人民政府:
根据永政发〔2011〕145号《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1-2015年农房改造工程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对你镇所辖范围内的农房改造工程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方岩镇高峰、长坑、派溪、戈阳、双门等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农房改造、拆除危旧房、安置新房。
三、项目建设规模:拆除旧房234户、占地面积23800平方米;安置新房222户、占地面积22220平方米、建筑面积88880平方米。(各村具体拆除、安置数和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及分年度计划详见所附永政发〔2011〕145号文件中的清单)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999.2万元,其中市财政285.6万元,自筹7713.6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2011-2015年。
六、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附:永政发〔2011〕145号文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