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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改〔2011〕149号
关于永康市芝英镇人民政府2011-2015年
农房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芝英镇人民政府:
根据永政发〔2011〕145号《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1-2015年农房改造工程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对你镇所辖范围内的农房改造工程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芝英镇胡祖坑、应南溪、桑元下、西卢、柿后、芝英六村、松塘园、王上店等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农房改造、拆除危旧房、安置新房。
三、项目建设规模:拆除旧房707户、占地面积64397平方米;安置新房802户、占地面积83460平方米、建筑面积333840平方米。(各村具体拆除、安置数和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及分年度计划详见所附永政发〔2011〕145号文件中的清单)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0045.6万元,其中市财政773万元,自筹29272.6万元。
五、项目建设期:2011-2015年。
六、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附:永政发〔2011〕145号文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