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永深改办〔2011〕3号
关于同意永康市奥特电机制造公司
集体企业改制的批复
西城街道办事处:
你处《关于要求对永康市奥特电机制造公司进行企业改制的请示》收悉。经你街道办事处核实,奥特电机制造公司属计划经济年代挂靠性质的集体企业,事实上属于自负盈亏的私营企业。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明确企业产权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永政办抄[2007]49号及市府办[2007]5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原则同意永康市奥特电机制造公司进行企业改制,改制后的企业承担原企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抄送:市府办、发展和改革局、工商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康市奥特电机制造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