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康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永深改办[2011]1号
关于同意永康市堰头金属铸造厂
集体企业改制的批复
芝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永康市堰头金属铸造厂进行改制脱钩的请示》收悉。经你镇政府核实,堰头金属铸造厂属计划经济年代挂靠性质的集体企业,事实上属于自负盈亏的私营企业。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明确企业产权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永政办抄[2007]49号及市府办[2007]5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原则同意永康市堰头金属铸造厂进行企业改制,改制后的企业承担原企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抄送:工商局、财政地税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市府办、
永康市堰头金属铸造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