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保障妇女健康权益,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根据《浙江省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浙妇儿工委字〔2007〕1号)和《浙江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09〕1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继续开展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常见妇科疾病(仅指生殖道感染和性传播疾病)和“两癌”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常见妇科病筛查:辖区内的农村已婚育龄妇女。 (二)宫颈癌筛查: 辖区内的农村已婚妇女(20-64岁)。 (三)乳腺癌筛查: 辖区内的农村户籍妇女(35-59岁)。 二、检查项目 (一)常见妇科病筛查: 1、妇科常规体检:常规查外阴、阴道及穹窿、宫颈;行双合诊检查宫颈位置、大小、形状、质地、活动度及有无肿物,检查双附件有无增厚、压痛及肿物。 2、阴道分泌物检查:取白带检查:清洁度、滴虫、霉菌、PH检查。 (二)宫颈癌筛查: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可疑或异常者,需进一步进行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需进一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乳腺癌筛查: 1、乳腺癌临床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视诊、触诊。 2、乳腺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对乳腺临床检查可疑阳性者和高危人群(年龄大于或等于50周岁、有乳腺癌家族史者)进行乳腺彩超检查。 3、乳腺钼靶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者阳性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 三、任务及时间安排 常见妇科病及宫颈癌筛查任务数见附件1;筛查时间结合当地的透环妇检和农民健康体检等工作进行。 乳腺癌筛查任务数及时间安排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实施,注重工作实效;主动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强化妇女自我保健意识,确保参检人数达到任务要求。 3、检查结束后,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对患病妇女要进行复查和定期随访,并将相关情况录入居民健康档案。
附件:1、2012年妇女常见病及宫颈癌筛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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