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2〕122号
关于永康市供电局苏溪充换站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供电局:
你局要求审批苏溪充换站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共同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精神,拟在永康经济开发区九州路与皇城路交叉口处选址新建苏溪充电站一座。
二、项目建设内容:新建综合楼一幢、电池充电间一幢、电磁充换区大棚及新增配套设备设施等。
三、项目总用地33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4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389平方米、电池充电间474平方米、换电区大棚396平方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200万元,资金来源:浙江省电力公司出资。
五、按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土地预审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9月11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