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浙卫发〔2011〕6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永康市村卫生室实施一体化管理和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永卫发〔2011〕98号),结合各地实际,第一批60家村卫生室从2012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一体化管理和基本药物制度,现将第一批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附件:永康市第一批实施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永康市第一批实施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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