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于3~4月份开展2012年度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集中体检工作。为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副食品、商店、超市、学校食堂、单位食堂、饭店、宾馆、饮食店等单位)、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包括理发店、旅馆、浴室、足浴、歌舞厅、游艺厅等单位)、自来水厂制水人员等相关单位人员。 二、体检时间及体检点安排 2012年3月29日~4月19日,具体安排见附表。 三、体检分工 1、市卫生监督所负责集中体检工作的组织安排、宣传发动、督促落实等工作。 2、市疾控中心负责登记、收费、收发体检表、收照片、大便采样、血样检测等工作。 3、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负责体检工作的发动,通知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点单位负责体检场所的准备、安排;负责内外科、血压、抽血等体检工作。 4、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体检人员发动、召集和体检准备工作,做到既保质保量,又方便群众,使集中体检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附件:2012年度从业人员集中体检工作安排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2年从业人员集中体检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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