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建字[2007]73号
关于印发
《永康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积极推进我市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特制定《永康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 康 市 建 设 局
二○○七年六月八日
永康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倡导建筑企业诚信经营,促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保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浙江省建设市场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