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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委〔2010〕13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永康市镇(街、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岗位职责(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
现将《永康市镇(街、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岗位职责(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岗位职责(试行)由市安委办负责解释。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永康市镇(街、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岗位职责(试行)
一、镇(街、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开展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督促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片区领导和联企联村(居)干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分析会议,每年不少于四次,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状况,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制定本辖区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5、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指导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安全生产监管岗位职责
1、积极主动配合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具体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在本辖区内的全面贯彻执行。
3、具体指导、协调和督促辖区内各行业(领域)、片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活动。
5、完成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业(领域)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监管岗位职责
1、在分管的行业(领域)内全面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2、定期组织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3、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
4、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经常性开展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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