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工商发[2011]54号
各工商所,局机关各科(室)、队:
通过这两年的工作实践,我局行政指导工作已有较大的进展,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的思想认识,推动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发展,现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永康市工商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对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工商行政指导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精神,运用非强制性手段,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进行引导,以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一种行政行为。是推进工商监管职责,加强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社会服务能力,实现监管与服务协调统一,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行政管理机关自身发展的需要。
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和实现法治政府目标的角度,充分认识行政指导工作的意义,进一步增强行政指导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行政指导和业务开展、基层管理、后备干部培养、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以常态化、常规化的工作形式,积极发挥行政指导的辅助作用,全面推进和深化行政指导工作。
二、行政指导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将行政指导工作贯穿在工商执法和巡查监管等各项职能当中,要根据辖区工作特点,结合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需求等条件,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重点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
(一)指导新农村建设。在扶持新农村建设中以红盾护农、品牌扶农的形式指导农村广大农民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林地流转,农村经济发展,农产品开发和利用等工作。
(二)指导企业转型提升。在企业转型提升,实行技术改造、股份制改革中,做好企业股改和科学化管理方面的指导,积极向企业提供工商法律服务和窗口登记服务,引导企业走出经营盲区、误区,指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在经营、交易活动中审慎把关,促进企业多准入、多生存、多发展。
(三)指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在工商执法监管中以引导经营主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为依托,推行执法办案疏导制,规范经营劝导制,力促经营者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四)指导消费维权。在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中,借助法律宣传平台,以发布消费警示、披露消费侵权典型案例等形式,积极倡导安全、科学和理性消费意识,同时加大劝导工作,及时消弥维权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指导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和自我维权意识。
三、行政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