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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政策解读--服务企业?商贸篇】进口产业政府增信基金
一、申报所需条件
注册地位于义乌且未列入海关“失信企业”名单的纳税主体,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均列为增信基金适用对象:
1、进口额。上一年度进口额100万美元(含)以上或近6个月月均进口额达10万美元(含)以上。
2、人员情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至少有一人具有3年(含)以上进出口从业经历,同时无不良信用记录。
3、授信情况。已授信金融机构数少于3个(含)。
二、申请流程
增信基金的申请流程按照银行普通融资流程,没有额外增加环节,即受理申请、客户调查、贷款审批、合同签订、发放贷款、事后备案。
三、主要内容及标准
1、运作模式。进口产业增信基金以银行保证金形式提供增信,由银行为进口主体提供授信,进口主体在授信额度内享受本外币贷款、信用证等贸易项下金融服务。基金、银行双方按7∶3比例共担风险。
2、业务规模。基金总体规模为1亿元,后期根据市场需求和基金运行情况适度调整。根据本办法,基金最高杠杆倍数为10倍。
3、管理模式。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商务局、财政局、金融办、市场发展委、国资运营公司等部门参与的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使用情况报备、承办银行协调、基金管理办法调整及其他管委会认为需要协商的重大事项。
4、授权管理。农信担保公司作为基金管理方,在指定银行开设进口增信基金专户并负责基金打款指令核放,除缴存保证金和风险代偿外,账户资金不得提取和支用。协助承办银行对进口主体开展尽职调查、贷后管理、风险代偿、债权追索等操作事项。每季度将基金业务规模、风险评判、企业评价等情况上报基金管委会。
5、业务受理。义乌辖内银行机构认可本办法约束条件,并经基金管理方同意后,获得增信基金承办银行资格。进口主体向承办银行提交授信业务申请,承办银行牵头开展尽职调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6、额度控制。承办银行根据进口主体行业特性、周转次数、授信存量等指标,按近6个月月均进口额的50%—200%给予授信额度审定,单户(含该户的关联企业)在各承办行累计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进口主体确有大额融资需求的,由基金管理方协商制定专项授信方案,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实施,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7、费率控制。承办银行根据进口主体资信情况实施差别化优惠定价,流动性资金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基准利率上浮10%。